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 |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部署要求和市委“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总体工作思路的贯彻落实,按照区人民政府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运行保障具体事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与区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办公室以及驻乌部队、各民主党派的协调联系工作。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文电的处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草拟、修改、审核和制发、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材料的翻译工作。 (三)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片区管委会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负责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各地政府领导来区进行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片区管委会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七)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八)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 (十)负责区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二)负责区级行政机关、相关事业单位和政府各住宅区的房地产综合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区机关各部门车辆的配备、维修、保养及工作用车的保障等工作。 (四)负责区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91-2611602 区电子政务中心: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0991-26004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