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职能配置 | |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科学规划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区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费附加的分配方案;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监督义务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工作;指导、协调企业(行业)学校的接收工作。 (八)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初审。 (九)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幼儿园教学用书使用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教学装备的配备。 (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等;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有关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学校教育督政、督校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强区实施工作。 (十三)协调、指导、监督成人扫盲工作;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级单位: 天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1.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障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2.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教育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等相关工作; 3. 完成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和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督导任务,及时报告督导工作情况,反馈基层信息,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4. 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评估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5. 对全区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民政府作出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加强内部管理、建设高素质督导队伍; 7. 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204号 办公电话:0991-8876841 天山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 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建设、管理、应用和教学工作。制定实施全区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方案,完成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研究信息技术教育现象,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宣传先进,树立信息技术教育典型,开展“典型引路”及“示范工程”工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成果、信息技术教育教学表彰工作。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检查、督促、指导和调研,解决实际问题。 2. 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改革现行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加快全区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工作进程。依照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现行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和健全我区教育信息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具体指导学校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全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应用和管理;推进学校通过教育网站发布教育信息。 负责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结合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及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为学校提供教育信息技术支持。 组织并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教育理论与应用的研究与实验,指导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与应用,开展研究成果的交流与推广工作;协同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开展各层次的信息技术全员培训。 3. 负责集贤教育城域网(含校园网、班班通、远程教育网)、教育资源中心、教育门户网站、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技术教育的整体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做好上级部署的有关信息技术、远程教育、班班通工程等各项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教育信息网正常运行。负责教育局机关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搞好远教设备的管理应用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对远教资源的下载、应用、资料存档等工作。组织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信息技术设备设施配置、现代远程教育、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信息技术知识及信息技术技能培训等各项业务工作。 4. 做好市信息中心业务科室、天山区信息中心、局领导班子部署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204号 办公电话:0991-8872237 天山区教育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未经许可非法举办民办学校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负责统筹文旅局、科技局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包括机构的安防设施设备、教学行为、教材教辅、师资状况、收费情况、校园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档案台账等方面。 三.负责对辖区有偿家教、无证经营或超业务范围经营等非法办学点进行查处。 四.负责协调处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级各类投诉、举报和上访,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五.对办公室各类材料进行收集和分类,并依据相关档案管理制度立卷归档。 六.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204号 办公电话:0991-88737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