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涉及我区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中,天山区毅涛源餐厅销售的不合格“自制皮冻”生产日期:2018—03—12),经检验,铬(以Cr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铬检出值为初检:5.4 mg/kg,复检:5.5 mg/kg,标准指标≤1.0m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2018年3月12日,天山区毅涛源餐厅自制皮冻在监督抽检中检出皮冻中铬(以Cr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当天餐厅共加工皮冻5份,每份销售价格为12元,总的销售货款为60元;皮冻成本50元;非法所得1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毅涛源餐厅收到检验报告后,暂停销售该类产品并进行整改,对该批产品进行立即下架处理。目前无法召回已销商品,也未收到顾客因食用该商品而产生身体不适的投诉。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查明原因进行整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