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 | |||
流水号 | 20200619001 | ||
标 题 | 户籍地是乌鲁木齐天山区的大学毕业生团关系转移的问题 | ||
姓 名 | 朱** | ||
手 机 | 188****1355 | ||
邮 箱 | 6*******5@qq.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6月19日 | ||
信件内容 | 区长您好!我是一名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户籍地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需要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下的团支部,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说必须交齐①团员证,②团组织关系介绍信,③团员档案 三样东西才能接受我的转入,前两个我都有,但是我的团员档案是被封入在学生档案(也叫人事档案)里的,目前放在人社局,个人是无法从人事档案中拿出团员档案的。但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求交纸质版团员档案,并以“我没有交团员档案”而拒接我的转入。然而这实际上是不合规的。 n 一些高校会将团员档案单独拿出来,学生可以自己拿着,但一些学校会将团员档案存在学生档案(人事档案)中,学生本人是无法拿到的。我就属于后者。 n 我去查询了【共青团中央】今年发布的《“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引》文件,也在【新疆共青团】公众号上找到了新疆有关团关系转移的文件,无论是【共青团中央】的文件,还是【新疆共青团】公众号上的文件,里面都有明确说明:“团组织在接收毕业生团员关系时,不是必须查核团员档案”,“不得强制要求团员个人提供团员档案”,“团关系和团员档案的去向可以不完全一致”,“团员档案可以随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 n 也就是说明,街道办是无权要求我提交团员档案的,尤其是团员档案被存放在人事档案里的情况下,但实际上将上述文件展示给街道办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说【天山区团委】要求必须提交团员档案才能转入。但这个要求显然是违背了【共青团中央】的文件。也使我们这种自己无法拿到团员档案的学生,没有办法转移团组织到街道办。 n 希望区长能将情况反应给【天山区团委】负责人,帮忙解决这一问题,十分感谢! n | ||
处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天山区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天山区团委认真组织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天山区团委在关于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专项工作会议上强调,疫情期间毕业生关系线上转接只需提供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即可,待毕业生回到居住地后带着团员证、档案材料到社区进行线下转接,如不能提供档案的可向社区说明情况,只要核实团员身份无误,可以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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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