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 | |||
流水号 | 20201029001 | ||
标 题 | 一氧化碳中毒 | ||
姓 名 | 唐* | ||
手 机 | 186****6019 | ||
邮 箱 | t*********1@163.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 | ||
信件内容 | 2020年10月19日早上在光明路时代广场五楼,餐饮后堂上班时.因隔壁商户奥祖尔烤包子店使用明火导致我一氧化碳中毒我的诉求一:投诉他们使用明火我的诉求二:希望商场能配合给予调取当天中毒的监控 | ||
处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天山区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答复如下:经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核实该单位五楼澳祖尔烤包子店使用电炉制作烤包子,无明火设施。
|
||
处理时间 | 2020年1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