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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2019-10-17 18:32:42        点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19年)涉及我区一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PP19650010830232193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要求核查处置天山区延安路瑞达超市在国家食品安全国检中,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c=5,n=2,m=100,M=1000、实测值15000;4000;830;1700;2100,检验依据GB4789.2-2016,检出零食奶酪(再制奶酪•酸奶)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5192-20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天山区延安路瑞达超市,查看当事人经营场所、询问当事人从事销售该食品的相关情况和提取当事人经营该食品的相关证据等方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当事人于2019年6月1日,从乌鲁木齐市汇金星商贸有限公司以每袋8元的价格,购进涉事产品15袋,并以每包9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共销售4袋,获取利润4元,剩余11袋于6月22日由抽检人员带走用于抽检。当事人销售乌鲁木齐市汇金星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零食奶酪没有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也没有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收到消费者吃涉事食品的投诉。同时,在进货时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和进货票据,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存了相关凭证。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经核实该批次零食奶酪共购进15袋,截止抽检当日仅销售4袋,剩余11袋用于抽检,不存在暂扣、暂存情况。天山区延安路瑞达超市在整个进货过程资料齐全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同时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所以不存在食品召回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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