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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15年决算公示

2016-08-12 17:46:57        点击:[]    

 

天山区建设局2015年决算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区级、区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研究分析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提出措施和意见;负责辖区水务、电力、燃气、供热、城市公共照明、物业管理等方面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建设管理相关部门及市属派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交办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天山区建设局除机关外,下属6个事业单位:天山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天山区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天山区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天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副科级)、天山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天山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科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天山区水务监察大队(副科级)。

第二部分 天山区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 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 收入决算表

  五、 支出决算表

  六、 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 资产负债表

二十二、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天山区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年度收支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建设局本级2015年收入1540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6.10万元,其他收入12288.25万元。

建设局本级2015年支出1099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15万元,项目支出9853.66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15404.35万元,其中: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100万元;100503 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4.08万元;2120101款行政运行433.07万元;21201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405.33万元;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万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7318.18万元(市级拨款配套资金);2120803 款城市建设支出566万元;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万元;212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98万元;2137003其他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23.94万元;2156099 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33万元;2156199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0.42万元;2200199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万元;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0万元;

三、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5年支出共10999.81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其中:21005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4.08万元;2120101款行政运行430.2万元;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3万元;21201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717.93万元;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万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6982.31万元(市级拨款配套资金);2120803 款城市建设支出540.06万元;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万元;212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0万元;2200199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1.6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收入15404.35万元,基本收入1147.96万元,项目收入1968.14万元,盘活资金收入4969万元,其他资金收入(基建)7319.25万元。支出10999.81万元,基本支出1146.15万元,项目支出9853.66万元。项目结余6066.8万元,主要结余清欠历年工程款及年底财政调整专项经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3.11万元,比上年减少27.77万元,降低31%,减少原因是对公务车运行经费开支缩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财政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1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减少27.77万元,降低31%,减少原因是对公务车运行经费开支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无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0批次,0人数,未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燃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

与预算相比情况。

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3.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2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9.91万元,增高47%,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下降100%,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会议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8.98万元,减少95%,原因压减会议费支出。

培训费决算数5.26万元,比上年减少11.53万元,减少69%,原因压减培训费支出。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5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244.36万元,决算支出10999.8万元,差额为9755.44万元,差额主要用于清欠历年工程款和天山区重点工程项目款的支付,其他收入中项目支出数7432.3万元,主要由财政盘活资金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82.52万元,包括:办公费12.9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61万元,电费8.76万元,邮电费4.63取暖费14.5万元,差旅费14.69万元,维护费89.7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5.26万元,劳务费171.82万元,福利费5.67万元,工会经费6.38万元,公务车辆维护费63.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79万元。

(二)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年末,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23928.6万元,流动资产8215.8万元,固定资产6070.36万元,在建工程209642.45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32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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