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碱办〔2011〕1 号
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驻地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储存行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事故,根据《关于印发〈天山区集中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安委办〔2011〕4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碱泉街道集中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方案 碱泉街道办事处安监站 2011年1月13日印发
附件:
碱泉街道集中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天山区集中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碱泉街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专项行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新香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戚 骞 碱泉街派出所所长
李志江 办事处副主任
轩学海 办事处副主任
朱新苛 办事处副主任
李强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高 峰 碱泉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欧阳新民 碱泉街道司法所所长
艾热提 碱泉街道安监站专干
李晓玲 碱泉街道文化站站长
石卫明 碱泉街道街政科负责人
安春霞 碱泉街道卫生监督站负责人
游晓英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夏艳云 碱泉西社区党(总)支书记
阿斯亚 碱泉中社区党(总)支书记
何莉萍 天府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世霞 红桥社区党(总)支书记
韩广源 碱泉东社区党支部书记
南希红 翠泉南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 虹 翠泉北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冬梅 翠泉中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 翼 向阳社区党支部书记
于 芸 月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胡媛媛 方圆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副主任安监站站长轩学海兼任,工作人员由安监站专干艾热提及各社区安全生产专(兼)干组成。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情况通报等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辖区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三、重点内容
从1月6日至3月6日,集中2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一)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依靠社区,公安派出所严厉查处门店和自建库房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非法渠道进入的烟花爆竹及礼花弹行为。
(二)加强生产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三违”和“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重点危险化学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将重点危险化学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将重点危险化学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如实记录重点危险化学品的销量、储存量和流向,采取可靠的保安措施,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同时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严格掌握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实现对烟花爆竹流向的全程监控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治住要害。
(二)扎实开展,确保成效。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遇到困难,积极协调。街道安监站,综治办将于近期对各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营造“打非”声势。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四)加强总结,及时报送。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向街道安监站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各社区居委会,要结合辖区实际迅速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并于1月14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街道安监站。
联 系 人:艾热提
联系电话:884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