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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十项安全提示请收好

2024-04-04 11:58:42        点击:[]    来源:新疆网原创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畅彤)4月3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清明假期十项安全提示”,就假期出行、生产生活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一、道路交通,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紧盯隧道、桥梁和重点路段安全,严防多车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严查“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非法旅游客运车辆等突出问题。

二、民航、铁路加强设备设施隐患排查,严格车站机场危险品检查,加大严禁携带危险品宣传提示。

三、自驾出行,注意天气变化,提前了解路况信息,谨慎驾驶机动车。

四、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及早发布安全警示,提醒群众旅游过程遵守规则、防范风险、注重安全。

五、对旅游休闲活动场所,加强重点部位消防检查,加强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和更新,及时消除隐患,做好人员拥挤滞留和极端天气应急措施。

六、针对清明祭祖,大力提倡绿色祭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等重点场所,强化森林草原火灾防范。

七、突出矿山、化工、工贸等高危行业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节日维修复工导致松懈违章,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八、认真抓好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灾害严重、大班次等重点矿井开展全面安全“体检”,切实推动矿山八条硬措施落地见效。

九、深化燃气安全整治,确保餐饮、居家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

十、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综合治理,防范违规充电导致的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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