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至2025年)》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决策部署,最大限度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根据《乌鲁木齐市市场主体培育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略)
二、重点任务
(一)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
1、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确保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研发加计扣除等政策;二是建立完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建设,加大培育服务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申请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对到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好回访工作,引导企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力争2025年底,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家;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加大对科技三项费支出使用情况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五是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作税前扣除等政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深化企业成长梯队培育。一是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企业,加强跟踪指导,强化动态管理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成长性好的科技企业引导上市,形成梯度培育、稳步发展的良性机制;二是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助推计划,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载体作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绩效评价的核心指标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备案;三是落实上级根据不同成长阶段制定的科技企业奖励和补贴政策,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热情。力争2025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5家。
3、全力打造“专精特新”企业。一是加大宣传指导,鼓励中小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二是对接自治区工信厅、市工信局,掌握相关政策,积极推荐企业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动态培育库,对已选出拟入库企业和培育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施策,达到标准及时组织申报入库。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积极引导和激励辖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各类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共建投资主体多元、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二是宣传技术合同登记优惠政策,调动辖区单位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
(二)培育建筑业企业
5、推动建筑业升级发展。一是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政策。对达到装配式建筑A级以上的可按照A级15%,AA级30%,AAA级50%的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减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二是实施诚信体系加分政策。对取得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市政工程、星级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认证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按照级别及规模,及时向市建设局申请在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中享受给予加分的支持政策;三是实施优先评优评奖政策。对取得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市政工程、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项目,在各类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
(三)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
6、加快发展邮政快递业。一是大力发展邮政快递和现代物流产业建设,积极对接引进现代大型物流龙头企业进驻我区;二是打造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完善配套设施政策,吸引培育一批先进性、示范性物流企业,促进我区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对寄递物流企业落实“三个百分百”进行检查(即:100%实名登记;100%开箱验视;100%过机安检)7、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一是引导金融企业及分支机构安家落户,加快促进金融业态聚集;二是充分发挥传统金融机构领军作用,推进新型金融服务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市场主体做强做大;三是扩大融资支持,大力发展天山区普惠基金,推动大巴扎金融服务社区扩大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贷款贴息工作,全力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助力工作;四是持续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创业社区建设,规模力争达到1亿元,鼓励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创业社区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8、推动“两业”深度融合。一是重点聚焦辖区内相关领域的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密切关注产业化项目投资情况,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二是帮助企业申报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引导银行发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要素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9、强化商业载体建设。一是落实红山新世纪购物广场、奥生体育广场和亚欣生活广场等商业综合体改造项目。引导辰野名品广场、东方100商厦完成业态调整和整体改造,让老商业体散发新活力;二是引导帮助企业科学合理的布置业态,避免大量重复业态形成恶性竞争,影响发展;三是建设改造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纺织服装交易市场、花卉交易市场、进出口商品交易市场、综合消费品市场,扩容提质培育市场体系;四是实施商业“多点多中心”发展业态。稳步推进“富丽湾”、“旭辉”、“印象新疆”、“万科天山里”商业街区新建项目建设,优化商业布局,推动新兴商业街区发展;五是推进商圈经济。提升活跃“大巴扎”商圈,加快推进“贵城市场”、“新华市场”项目建设,建设培育“大小西门商圈。”
10、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一是抓好大巴扎美食街、大巴扎二期“天域城”文旅项目改造,以及CCMALL时代广场、天山万科广场、亚泰欢乐时光美食广场商业综合体规范工作。打造“集聚集约、突出特色、形成品牌”的特色美食街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充分挖掘领馆巷美食街、恒昌美食街、日月星光小镇等现有街区资源优势,通过基础设施改造、增加消费业态、加大宣传力度等多项措施,增加5个新的夜间消费点位,打造潮流化的轻型休闲娱乐消费街区和网红打卡地,为群众提供全新的夜娱、夜购新体验。
11、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一是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支持电商产业化发展,依托乌鲁木齐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壮大本土电商企业,聚合电商运营人才、网络信息技术、营商环境、物流快递等综合优势,引导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到2025年底,形成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环境,培育5家数字商务企业;二是大力发展“网红”经济,力争2023年底,打造1个示范效应突出的直播带货基地;三是积极对接全国电商直播运营行业领头企业,在我区设立网红直播电商培训孵化基地,带动文旅项目、创新创业和跨境电商整合运营,促进地域文化+IP体系构建;四是打造和推进大数据、产业孵化领域项目运营,建立与信息安全领域、商密产品应用、大数据平台提升相结合的产业链。
12、大力发展文旅产业。一是持续丰富大巴扎特色美食、民俗演艺、手工技艺、酒店民宿等消费形式,优化业态布局,加大数字化体验产品开发,普及电子导览、形象推广、购物、社群文化等智慧化服务,推动产业化和数字化相互促进发展;二是加快实施大巴扎B、C区、城南巷子、新泉文化体育馆、天山区全民健身中心(文体中心)项目建设;三是创建特色文旅品牌。整合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毛泽民故居等资源,打造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形成以红色旅游为主题、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文旅产品和线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全域发展;三是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打造。通过组织座谈会,建立交流平台,推进企业和传承人之间交流合作,资源共享。鼓励传承人与相关公司合作,创做文创产品;四是鼓励发展文艺精品创作,打造特色鲜明、高质量的文艺精品。
13、加快推进康养产业发展。一是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工作,建设康养中心城区,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二是鼓励品牌养老企业深化与全国旅居养老产业联盟合作,开展“旅居式养老服务”。
14、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一是加快打造新泉文化体育馆、天山区全民健身中心(文体中心)两个体育场馆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申请全民健身项目资金,对辖区部分老旧小区、新建小区配置完成健身路径的铺设工作;三是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计划,推动全区群众赛事的广泛开展,形成月月有赛事的红火氛围,积极承接品牌赛事,借赛事活动开展“体育+旅游”的天山区推介活动,树立天山区的品牌赛事;四是联合区教育局完成体教融合全区的布局工作,形成特色和传统体育项目的共同发展,初步建立部分优秀项目的联赛制度。开展学校体育赛事活动。如:天山区学生跆拳道比赛、天山区学生足球比赛、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等。
15、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全面推进边疆宾馆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传统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一是依托区位优势,对接国际国内循环需求,引导优质生产商、贸易商和个体工商户入驻边疆宾馆商贸市场,建立市场采购贸易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搭建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合作平台;二是建立市场采购主体培育、产品推广、品牌打造和服务体系,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打造新型国际化商贸市场;三是是打造全流程综合服务体系。以边疆宾馆商贸市场为中心,大力引进代理采购、通关、物流、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和培育本地物流、外贸代理、供应链等企业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转型,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质高效、融合发展商业服务高地。
16、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一是建设高效国际物流通道。依托新疆欧亚国际物流港、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等物流枢纽,搭建物流信息平台,推动区域物流要素互动和融合,提升国际物流智能化水平,降低物流成本;二是加快物流枢纽建设。力争2023年底,完成“边疆宾馆”综合服务基地,以及西域轻工“丝路云仓”项目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天山区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建立招商和服务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17、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一是积极宣传好政府的政策,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知晓率。使房地产企业根据新的政策及时调整预售和宣传侧重方向,助力房企快速回笼资金;二是对新引进注册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实行异地业绩、信用互任,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最低按照25%比例执行,并动态调整、分类监管;三是新建商品房项目暂停,按住房总建筑面积5%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原规定按住房总建筑面积2%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比例调整为1.5%,减轻房企负担;四是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线上线下搭建房交会、商品房巡展、定向营销等平台,实施商品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帮助房企化解库存,力争2023年商品房销售量比往年有所提升;五是坚持“有事服务好,无事不打扰”,跟进服务好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开发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反馈的困难和问题,并跟进督办,优化房地产市场的营商环境,增强房地产企业投资信心。
(四)培育农业市场主体
18、发展壮大农业企业。一是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结合我区受水源地和用水量制约实际,本着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发挥自身优势资源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适度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引导村民利用农家资源带动家庭增收。二是培育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鼓励“伊合拉斯食品有限公司”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支持与乌鲁木齐种牛场、乌拉泊牧场发展畜牧业,帮助申请扶持项目和资金;三是积极招引涉农服务企业在我区落户发展,支持乌拉泊农民合作社拓展业务,发展壮大涉农资、农业技术服务类企业提供领办、帮办、带办服务,确保企业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升”。
(五)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19、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及时宣传上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纾难解困力度;二是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首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等项目,帮助企业获得扶持资金。
20、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一是深入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结合我区实际,落实营商环境和扶持发展政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助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区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三是认真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经营成本。
21、力促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小升规”、“个转企”相关优惠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个体工商户依据自愿原则,自主申请变更经营者或转型为企业;三是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个转企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协同代办服务,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进行全流程跟踪、协调、督办;二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22、强化项目招商引资。一是围绕发展总部经济、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医疗康养四大优势产业,大力引进支撑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优质企业和项目,提升招商引资实效,保障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起草全员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完善税收、区外到位资金等考核指标,压实招商责任。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做好项目推介、引进、洽谈、签约和落地工作;四是筹办区内重大招商活动,每季度组织筹办一次各类经贸招商洽谈会议,以及组团参展工作,积极搭建招商引资服务平台。
23、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一是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二是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行业、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市场主体,承接其他地区技术研发总部投资,吸引技术研发、总部经济类企业落地;三是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根据《天山区飞地经济工作方案》,强化与外区协调联动,加强互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辖区企业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三、实施“六大服务保障工程”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程。一是紧紧围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通过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降低登记注册门槛,全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品牌;二是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服务关联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审批时限再压缩30%,常态化企业开办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整合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政务事项全进驻,打造“全科无差别受理”综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二)“双创”服务工程。一是加快我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二是持续完善创业社区建设市场主体扶持政策清单,落实各类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措施,扩展政策宣传渠道和覆盖范围,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三是整合国有闲置房屋场地,以低租形式支持创业;四是鼓励居民利用居住用房、自有场所自主创业,搭建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等载体促进创业,为居民创业创造便利条件。
(三)品牌培育工程。一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质量、标准制订;二是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在线平台学习资源,抓好学习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转化,利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融资贷款,解决资金困难,提升市场占有率,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四)要素保障工程。一是实施企业、个体经营户信贷增量计划,建立金融机构企业信贷绿色通道,为更多创新型企业提供无抵押、低利率融资服务;二是加大用地保障,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推进土地复合利用,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最大限度满足市场主体发展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企业用水需求;四是加强用工供需对接,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人才招聘周”等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五是用好乌鲁木齐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和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引进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五)减负助力工程。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实行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推动实现更多奖补资金类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行涉税申报免申即享,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二是加大涉企收费治理,加强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行为的治理,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三是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惠企政策服务专区,开展“入企惠企手拉手,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提振发展信心;四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设置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提升窗口软实力。
(六)市场环境净化工程。建立企业减负、财政奖补、职能事项政策清单,推动清单信息和流程公布公开,强化清单落实情况监管,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零门槛”,以政策系统集成增强企业获得感;二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监管全覆盖、联合监管常态化;三是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具体办法,坚持对“四新”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对新经济模式实行触发式监管机制,逐步推行以数字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牵头推动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进全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
(二)开展建库培育。各部门依据职能,广泛开展市场主体摸底行动,制定区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计划、建立台账、完善推进措施,构建分层次、多梯度培育机制。采取提质转型推动、商圈和商业综合体联动、内培外引拉动、龙头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好苗子”“排头兵”。
(三)强化监测评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各行业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主体发展态势。运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机制,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市场主体发展的浓厚氛围,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