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2024年01月10日
附件:天山区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明细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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