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涉及我区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山区胜利路阿尔曼食品超市销售的“沙漠蜂蜜”,于2019年5月14日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验,2019年6月6日出具NO:PP19650010830231151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霉菌计数项目不符合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2019年1月24日当事人与新疆梦游之路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购销协议,购进500克装“沙漠蜂蜜”480罐,进价26元,销售价39元,已销售76罐,还有404罐未售出,所获利润为988元,货值金额为18720元。调查过程中天山区胜利路阿尔曼食品超市提供了供货商新疆梦游之路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和代加工单位新疆御农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主体资质、检测报告、进销票据、商品购销协议等相关资质证明。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鉴于该企业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该企业有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988元;
二、没收不合格产品500克装“沙漠蜂蜜”404罐。
三、企业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天山区胜利路阿尔曼食品超市虽然对所售产品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但对销售出的不合格产品“沙漠蜂蜜”一事深感歉疚。
整改措施:天山区胜利路阿尔曼食品超市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一、立即下架封存不合格产品 “沙漠蜂蜜”404罐(500克装)。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