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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2019-08-22 18:23:52        点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19年)涉及我区一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GC19000000004031751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要求核查处置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食品安全国检中,克百威(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034,检验依据NY/T 761-2008(第3部分),检出豇豆中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幸福店为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下辖分店,该店所经销蔬菜由总公司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配送时随附配送单、农产品检测合格证。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统一采购的蔬菜从新疆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购进,购进的蔬菜具有进货单及该批发市场出具的农药检测残留不超标、检验结果合格的报告,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设有具备资质的监测站,受原兵团第十二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报告后,超市立即向总公司汇报,经核实该批次豇豆从抽检日到抽检结果出炉时间约15天已全部销售完毕,不存在暂扣、暂存情况。好家乡幸福路店在整个进货过程资料齐全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同时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经核实该批次豇豆从抽检日到抽检结果出炉时间约15天已全部销售完毕,不存在暂扣、暂存情况。好家乡幸福路店在整个进货过程资料齐全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同时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所以不存在食品召回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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