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山区财政总决算相关数据说明
一、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49304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382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77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913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857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629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6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8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556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5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9714万元,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65万元。
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
为做好天山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经天山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区2017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142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零。 (二)2017年天山区政府一般债务余额
2014年经自治区清理甄别确定的天山区政府债务为 142008万元,截止2017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6910.19万元。具体债务情况如下:
1.2003-2007年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经甄别确定债务金额为2800万元。2017年底债务余额为350万元。
2.教育系统两基教育贷款项目经甄别确定债务金额为735.09万元。2017年底债务余额为694.09万元。
3.天山区第十九小教学楼及附属用房经甄别确定债务金额为33.72万元,2017年底债务余额为33.72万元。
4.第一小学分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经甄别确定债务金额为431.89万元。2017年底债务余额为308.85万元。
5.第六十五中学教学楼配楼建设项目经甄别确定债务金额为682.54万元。2017年底债务余额为250.23万元。
6.天山区建设局拖欠工程款经甄别确定债务金额为65852.50万元。2017年底债务余额为7458.35万元。
7.置换2015年政府债券48530万元。
8.置换2016年政府债券56279.95万元。
9.置换2017年政府债券3005万元。
(三)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无)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支出定额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必须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完毕提交绩效报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部门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提交上年度编制绩效目标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财政不安排预算,从源头上控制各类项目支出。2017年度,天山区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435个,涉及预算资金1884384.3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056903.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30.53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降低0.18%。下降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关注支出进度,继续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其中: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0.37万元,占99.97%,比上年减少1.33万元,下降0.18%,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的支出,杜绝公车私用,减少使用车辆出行。3. 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占0.03%,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0%。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积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0.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车辆维修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623辆。
3. 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是天山区安监局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餐费等。天山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3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未超预算列支,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30.37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41.03万元,降低37.64%,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的支出,杜绝公车私用,减少使用车辆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6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4.82万元,下降99.54%,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