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政府下发《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负责区属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信息的公开,并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负责对本级预算单位公开预算信息工作予以规范和指导;
(二)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三)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四)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科目款级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经济科目类级报表(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经济科目类级报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经济科目款级报表、****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计划表、****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等15张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基本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决算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等12张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七条 天山区政府网站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有情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