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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山区为辖区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02-20 11:25:55        点击:[]    来源: 天山区财政局

关于《天山区为辖区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发展,决定继续实施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一年,特制定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二、工作过程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财政局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通知》(新财金〔2022〕53号),草拟形成《天山区为辖区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初稿。1月,区财政局就《方案》分别征求了各街道及相关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月20日天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9部分内容。

一是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贷款需用于个体工商户购置生产经营用原材料、设备、商品,支付人员工资、生产经营场所房租、水电费等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购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经营支出。

二是贷款对象和条件。在我辖区注册的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凡有贷款意愿、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的还款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注册的,均可享受小额信贷政策。

三是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个体工商户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为9个月,实施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

四是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及跟踪调查。包括贷款申请、社区审核、管委会报送、区县工作办公室复核、贷款发放、跟踪调查。

五是贴息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财政部门承担的50%贴息资金,由承贷银行每三个月向社区工作办公室申报一次,申报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到位印证资料、付息凭证等。自治区财政厅通过预算安排,按季度下达贴息资金。

六是建立风险补偿制度。区财政部门按不低于1000万元的规模,从预算安排风险补偿金。

七是贷款回收和风险管理。社区工作办公室和承贷银行要积极协商、共同做好贷款使用的指导、监督、管理及贷款回收工作。对违反规定使用贷款的,要及时纠正整改,确保贷款合规使用。

八是贷款延期及到期续贷。

九是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区财政局牵头抓总联合金融服务中心指导社区工作办公室抓好政策落实、建立月报月调信息统计制度、区审计局加强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等。

天山区财政局

地址:天山区东环路166号

电话:0991-2625984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天山区为辖区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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