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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赛马场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6-09-19 16:05:45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的规定,为做好天山区赛马场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透明,逐步建立政民互动的诚信体系。 特编制了《 天山区赛马场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tsq.gov.cn/)查阅《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及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一项依法长期开展的工作,需要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主要有工作机构、日常受理机构和监督举报机构。

(一)天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天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是:

1、具体承办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全区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5、全区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天山区信息化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只负责受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是负责天山区政府信息目录公开,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和咨询等事宜,各单位按要求编制目录、指南,自行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机构。天山区监察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受理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天山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天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区人民政府级各委、办、局、村、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公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部门机构概况,机构领导(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处、科室设置和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工作规则(部门内部工作规则)等。

2.行政决策。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发展规划等。

3.政策法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范性文件进行排列和划分。

4.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

5.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结果(重大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复议等。

6.社会服务类。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

7.工作动态。指日常工作进展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等。

8.其它。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具体公开信息可以参见《天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条例》规定,区政府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三)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三)设立公开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区档案馆(室)和各单位(档案室)为集中查询天山区政府信息的场所。

五、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要天山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申请机构。

自2011年5月1日起天山区赛马场片区管委会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天山区赛马场片区管委会,办公地址为天山区政府大楼206室。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00-13:30,15:30-18: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1-2507639

传真号码:2507639

邮政编码:830047

通信地址:大湾南路515号

电子邮箱地址: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天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天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6、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

7、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在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六、监督方式和程序

监督举报机关:天山区监察局

地 址:天山区政府大楼7

电话: 2630122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监督机关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直接向区政府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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