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天山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章和党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及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天山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决定,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天山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党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科级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负责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6、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党内规章。
7、调查了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8、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组织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共设有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宣部(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行政单位
第三部分 天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四部分 天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31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55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2016年支出3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5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31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55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为利息收入。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3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5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2011101款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04.71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4万元。
按照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为14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77.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62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4.52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4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度核定部门预算307.97万元,2016年度实际拨款319.55万元,增加了新调入干部的工资经费,及新增所有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基本支出31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8.03万元。
2、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固定资产决算年末数 120.86 万元。年末单位公务用车情况3辆。
中共天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