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区属单位>>荒山绿化办公室>>正文

2016年度天山区东部山丘绿化办部门决算公开

2017-09-08 15:00:27        点击:[]    

天山区东部山丘绿化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第一部分  东部山丘绿化管理办公室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负责东部山丘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绿地规划、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管线及设施安装、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培训。

(二)  机构设置

我办属事业单位, 无下属预算单位,本年度机构设置1个,下设 4 个科室:党政办公室、财务室、林业生产科、车队。

(三)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无变动:2016年编制10人,实际在职人员6人,退休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部山丘绿化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东部山丘绿化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 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 收入决算表

  五、 支出决算表

  六、 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 资产负债表

二十二、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东部山丘绿化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本年收入59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2万元;人员经费拨款92.02万元;同期年收入750.52万元,本年拨款收入较同期减少21%;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50万元,项目收入减少15万元。

本年支出5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同期年支出739.53万元;本年支出比同期减少2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5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1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收入330.51万元,决算收入594.02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44%;本年度追加预算收入263.5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55元;公务员一次性医疗补助1.98万元;一般公共及项目预算258.98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支出594.02万元,决算支出594.5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08%。本年总支出5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5万元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7%。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我办结转结余0.33万元,由于日常费用控制较好比同期减少37%(2015年结转结余0.53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5万元,2016年底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上年同期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上年同期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上年同期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上年同期支出0万元;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上年同期支出0万元;本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上年培训费0.7万元,本年下降0.7万元,原因是培训形式主要采取单位内部聘请经验丰富的师傅传授花木技术进行培训;无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无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330.51万元(其中公共商品服务支出237.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42万元),本年度追加预算收入263.5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55万元;公务员一次性医疗补助1.98万元;一般公共及项目预算258.98万元),年度支出严格按预算列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运行经费基本支出5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2.95万元(其中水电费57.4万元、办公取暖费21.07万元、劳务费314.52万元、车辆维修审验及保险费66.21万元、其他支出3.75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9%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2%,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我单位运行经费严格执行财政拨款额度支付各项费用,无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年底,我办资产673.04万元,流动资产83.80万元,固定资产589.23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9辆,价值151.92万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预算车辆燃油费、修理及保险费为90万元,实际支出66.21万元,节约费用23.79万元(其中油料节约12.43万元、车辆保险费节约4.76万元、车辆维修费节约6.6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办2016年支出59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5万元(人员经支出91.55万元;日常公用金费支出462.9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1.春季绿化:我办组织人员对红雁路办公区及东部山丘二期、三期林地及周边进行垃圾清理、填埋工作,动用汽车1辆、挖掘机2台、人工160余次、清理垃圾40余车、将红雁路办公区及东部山丘二期、三期周边及林地内外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为春季绿化做准备。我办展开春季绿化工作,共动用机械5台,人员400人次,平整土地9000平方,挖沟4000米,播种苗木3000平方,种植乔木4700株,栽植白榆4600棵,灌木120000余株,补植水蜡10万株,红瑞木2万株。我办技术人员协同400余名部队官兵共同圆满完成了此次春季绿化任务。

2.秋季绿化:平整苗圃地6亩,栽植宿根花卉。挖树穴3277个,树沟13250米,补植胸径4cm白榆1627株,移植乔木929棵、灌木75543株。动用人工320人次。

3.正常养护及植保工作

(1)养护工作:完成2016年东部山丘7000亩林地养护工作。对三期种植的薰衣草3000株,葡萄5000株,金叶榆3000株,花圃进行养护管理,对一道沟两侧灌木及三期苗圃进行修剪。 5月种植大(小)圆冠榆700余株,后期配合监督市园林局 移植乔木5000株、灌木6万余株。9月移植乔木929棵,灌木70000余株。为保证成活,我办采取浇水修剪等措施安装灌溉管线热熔pe63管线4000m,热熔pe20管线23000m。对水泵、过滤器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对一期、二期、三期玻璃钢主管线进行维修及掩埋,检修更换老化钢管灌溉管线支管,完成二期苹果树三期大门口滴灌的安装。安装三期外围护栏,完成配电室屋面防水门窗维修工作及一期、二期、三期高低压线路及配电柜的检修工作。对三期水井房的水泵进行维护。

(2)植保工作:我办领导班子组织调动全体职工开展春季维修、种植、养护、植保工作对东部山丘二期、三期乔木进行涂毒环工作,动用人工250人次,调用车辆30辆,柴油3635升,高效氯氰聚酯73升,石灰450公斤。有效预防了春季及病虫害的发生。夏季对出现的春尺護及蛀干害虫进行防治,动用人工350人次,植保车辆1台、植保设备20多台,使用柴油1485公斤,农药4种,共防治苗木20余万株。有效的控制了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101103公务员一次性医疗补助;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17年9月1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