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环卫清运队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负责天山区境内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冰除雪等任务。我队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年末在职124人,退休197人。
2015年天山区环卫清运队主要工作:
1. 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 合理安排从多方面开展环卫工作,我队为14个管委会,4个办事处,摆放后装式垃圾箱441个,多功能垃圾箱47个,五十铃垃圾箱364个,垃圾桶4200个,269个袋装垃圾点日清运垃圾800余吨,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我队机械化清扫率由原来37%提高到现在的48%。同时加强了3、4遍垃圾的清运力度。
3.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4. 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建立坚强后盾
二、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我队决算收入7187.17万元,年初基本基本结转、结余3.5万元;决算支出719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4.86万元,项目支出496万元。本年度收支平衡。
三、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5总收入是7187.1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006.55万元,占总收入97.49%;事业收入31.75万元,占总收入0.44%;其他收入148.87万元,占总收入2.07%;
四、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支出7190.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85.30万元,占总支出31.7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76.75万元,占总支出60.87%;项目支出348万元,占总支出4.84%。
五、部门结转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支平衡,没有产生结余。
六、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环卫清运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减少0.90万元,下降100%,原因: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会议费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压减经费支出。
培训费决算数0.77万元,与上年度比较增加0.37万元,增长率92.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为提高维修车间技术工人的维修技能,组织主要技术人参加液压维修技术培训;(2)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工资改革和养老保险改革的业务培训。
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5年度预算收入6743.82万元,基本收入6743.82万元,项目收入0万元。决算收入7006.55万元,基本收入6558.55万元,项目收入348万元。决算差异情况,基本收入决算减少185.27万元,基本收入减少2.75%;项目收入决算增加348万万,项目收入增加100%,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了调整,基本支出预算调减,项目支出预算调增。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7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0.76万元,水费支出6.69万元,电费支出17.24万元,邮电费支出1.61万元,办公取暖费20.56万元,维修(维护)费12.73万元,设备租赁费21.02万元,工会经费10.82万元,福利费2.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职工食堂补助)55.75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5年资产总额为22913.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19.78万元,固定资产为18693.32万元;单位土地面积21332平方米,各类环卫作业用车424辆。
九、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附:《2015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环卫清运队决算公示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