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区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较好成果。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有序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全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助推“十四五”期间天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天山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具有天山区特色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全民普法具体工作实践中。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探索和实践符合实际的普法新思路、新方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区与以德治区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
5.坚持强基导向。把普法作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创新基层普法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
6.坚持精准施策。根据各单位、部门、行业的特点和法治需求分类实施法治教育,注重精细化、精准化、特色化。突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守法,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类媒体和平台、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重要宣传内容,推动学习宣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村)、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活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宪法元素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突出宣传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持续开展“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和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筑牢国家安全意识、总目标意识、反恐维稳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平安天山区建设水平,继续加强刑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条例、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四)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必学必考内容,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的规则意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万家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围绕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兴区建设。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森林草原、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信息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维护公民法人权益,促进公民法人维权,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围绕关心关注特殊群体,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权益和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和年度考法等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岗前考法、入职晋职培训、旁听庭审等学法机制,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恪守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树牢法治思维,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述法等制度,推动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2.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结合课程教学和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实施。坚持专门课程为主、多学科协同,深入推进“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切实保证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五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充分利用主题教育、团队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引导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3. 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建立完善街道为主导、社区(村)为主责的基层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社区(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将法治教育融入“访惠聚”驻社区(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技工学校、居(村)民夜校和走访入户、结亲联谊等时机,开展面对面讲法释法,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注重加强基层困难群众、重点人员等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帮困、依法管理有机结合,引导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坚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实施精准化法治教育。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万家”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强化法治培训、考核评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注重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稳定、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流动人口法治教育,将其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内容,提高流动人口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网民法治教育,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树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加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法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各族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各族干部群众感受到公正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需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好市民、好居(村)民,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度设计,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到2025年,实现区“五个一”、街道“四个一”、社区(村)“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打造法治宣传基地,各单位、各部门至少建成1个有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社区(村)文体活动中心、文化大院等,为基层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国家机关、公共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医院、银行、邮政、车站、商场、宾馆、楼宇等公共场所,在其管理或经营的区域内建设固定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公益普法。充分利用地铁、BRT公交车、楼宇电视、户内外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开展普法,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多样化。加强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报、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传承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深入人心、凝聚人心。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法治文化传播体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讲好新疆法治故事。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生根。
(三)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继续发挥法治传播品牌效应,组织参加全国及自治区优秀法治动漫征集、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广泛传播。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节点,鼓励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社区(村)建设,加大社区(村)普法力度,实施以社区(村)干部、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居(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切实发挥社区(村)、便民警务站法律顾问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村)依法治理,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居(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律师普法联系点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以点带面,促进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治进学校”,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网络沉迷等问题发生。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治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进网络”,不断强化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深化“法治进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优化完善驻村管寺等基层宗教工作制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化“法治进景区”,规范旅游企业、商户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行为,提高旅游业发展法治保障水平。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城区管理、交通出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新区域社会治理,探索具有特色的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1.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按照执法、司法办案中开
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2.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区、街道、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作用,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3.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4.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充实多语种普法讲师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广泛发动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依托基层法庭、调解室、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便民警务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借助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等社会资源开展普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5.创新方法手段。注重新技术、新媒体的应用,打造全媒体普法平台,提高普法精准性和有效性。发挥云普法智慧普法平台作用,实现线上线下普法有机统一,开辟多元化、便捷化普法路径。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通过文字、图片、案例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释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培育有影响力的普法新媒体平台,利用微信、抖音、融媒体客户端等,以音视频、动漫、H5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整合各级各类全媒体资源形成普法集群效应,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资源同步共享,形成普法宣传工作合力,打造全媒体普法矩阵。
(四)巩固深化普法责任制
6.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各普法责任主体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的重要标尺,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7.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类传媒要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开设普法专栏专题,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法律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法律解读和释法宣传。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促进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全屏计划”,实现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移动终端等载体全覆盖。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民族团结创建等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提升分值比重,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区政协要积极为法治宣传教育建言献策,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认真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坚持强基导向。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推动各类资源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强能力建设。要把加强基层普法骨干业务培训作为提升工作能力的关键,建立分级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次骨干培训班,着力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基层宣传队伍、网上宣传队伍。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按照实有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安排普法专门经费,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并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普法工作。
(四)加强评估检查
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总结推广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短板,解决问题。2025年开展终期总结验收,组织进行检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积极推荐表彰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相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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