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第一部分 天山区建设局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区级、区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研究分析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提出措施和意见;负责辖区水务、电力、燃气、供热、城市公共照明、物业管理等方面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建设管理相关部门及市属派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交办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山区建设局除机关外,下属6个事业单位:天山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天山区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天山区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天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副科级)、天山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天山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科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天山区水务监察大队(副科级)。
(三)人员情况
建设局共有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71人。2016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5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46人。
第二部分 天山区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 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 收入决算表
五、 支出决算表
六、 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 资产负债表
二十二、 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天山区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建设局本级2016年收入3516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49.15万元,其他收入1415.67万元。
建设局本级2016年支出3938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69万元,项目支出38275.57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5164.82万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万元;21005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13.8万元;2120101 款行政运行 350.02万元;21201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721.64万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409.09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资金)1401.82万元(示范街)7.27万元;2120803 款城市建设支出 119万元;212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40.92万元;2156199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1.75万元;2200199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万元;2210105 款农村危房改造75万元;2210199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30.1万元;2310301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31137.6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共39383.26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万元;21005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13.8万元;2120101 款行政运行 418.03万元;212019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648.19万元,项目支出4925.67万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70.17万元;2120803 款城市建设支出 201.69万元;212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17.93万元;2200199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万元;2210105 款农村危房改造75万元;2210199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5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29.51万元;2310301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31137.6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1964.29万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转0.22万元;2120101 款行政运行结转47.91万元;大建办经费、防洪、前期费71.74万元,结转道路提升22.29万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结转671.77万元(其中示范街监理费7.27万元,各项历年工程款6.0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58.48万元);2120803款结转零补工程40万元;2121099结转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23.94万元;2129999款结转市政市容灯光亮化款9.33万元,环境整治工程款911万元;2156099款结转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33万元;2156199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62.17万元;2299901款结转规划、国土分局维稳费工作经费0.59万元;2010406款结转城南规划前期费10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85万元,比上年减少30.26万元,降低48%,减少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30.26万元,降低48%,减少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市容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5万元。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6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增加0.03万元,增长9.09%,原因:工作需要。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会议费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100%,原因减少经费支出。
培训费决算数8.72万元,比上年增加3.46万元,增加39%,原因工作需要。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预、决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收入合计 |
本年收入 |
财政拨款 收入 |
本年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算数 |
1154.11 |
1154.11 |
1154.11 |
1154.11 |
1154.11 |
0 |
决算数 |
35164.82 |
35164.82 |
33749.15 |
39383.26 |
1107.69 |
38275.57 |
差异率 |
29.47% |
29.47% |
28.24% |
33.12% |
-0.96 |
100% |
差异原因分析。本年收入合计3516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33749.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9.47%,主要原因是本年共追加专项经费1578.23万元,拨款债券置换清欠以前年度工程款31137.6万元,节能改造市级补贴款1401.82万元,导致预算决差异率很大。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16.56万元,包括:办公费7.49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1.11万元,电费4.79万元,邮电费4.14取暖费12.4万元,差旅费0.15万元,维护费2.06万元,培训费8.68万元,劳务费86.51万元,福利费8.67万元,工会经费0.44万元,公务车辆维护费32.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年末,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68982.12万元,流动资产30199.57万元,固定资产4114.17万元,在建工程234668.38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29辆。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 重点项目和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
为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在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抢抓施工进度,明确责任落实。
1、东大梁周边路网建设。康盛路起点东接康华路,西至康雅路,道路全长600m,道路红线宽度36m。康雅路道路起点北接康盛路,南至大学路,道路全长500m,道路红线宽度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照明及污水、雨水、给水、热力、电信、电力、燃气等地下管线设施。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2、民生排水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计划改造长度1000米,2016年已完成胜利路片区1个院落、方苑小区、大湾南路东二、三巷、盐化小区、新华南路1054号大院排水改造。三屯卑包装厂家属院内排水改造待热力管线施工完成后进场。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6年我区外墙保温任务82万㎡,现已进入施工阶段的10万㎡,完成招标正在办施工许可证的52万㎡,正在招标阶段的20万㎡。
二 以民生保障为前提,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1、保障性住房体系不断完善。坚持保障性住房申请无原则录入,对符合初审条件的家庭随时受理,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工作,共调查登记有保障性住房需求意愿的家庭11254户,33067人。
2016年共审核通过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565户,其中:廉租房145户、经济适用住房113户、公共租赁住房307户。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家庭1108户(廉租房152户,经济适用房317户,公共租赁房639户)。
2、优化物业小区管理模式。一是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的管理服务,区财政安排二百多万老旧小区应急维修资金进行托底。逐步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非盈利性机构管理服务为辅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区312个老旧小区中,由社区准物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的是283个,已经成功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达到29个。二是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实行分类评定制度,对服务水平低、服务态度差、乱收费、侵占和损害业主利益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三是严格物业公司资质审核、换发、初审工作。目前在我区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153家。根据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投诉信息汇总处理,今年向28家物业服务企业下发物业督查通知单,对24家不符合物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注销。
3、围绕惠民暖心工程, 加快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及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一是2016年天山区热力一次管网203米,市供热行办拨付资金,已改造完成。二次管网改造共计1.98万米;目前已经全部改造完毕。二是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38.31万平方米:其中市热力总公司热计量改造面积42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27栋楼约10万平方米,广汇热力三分公司改造面积8.31万平方米。三是开展供热安全检查,加强监管。对集中供热单位及社会分散热源供热安全进行检查,累计检查82次,发现隐患111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33份。
三 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
1、落实措施,燃气行业监管更加到位。一是进一步规范供气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的安全检查工作。针对G20峰会、亚欧博览会、古尔邦节、中秋节及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和节日,强化对辖区6家液化气站点、11家天然气加气站、1家母站及2家门站的安保防范措施开展循环式安全检查,确保供气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开展瓶装燃气行业违法经营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进行查处,查处违规6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7份,暂扣违规车辆拉运液化气钢瓶51只,收缴报废液化气钢瓶213只。
2、加强监督执法,做好水保“两费”的征收工作。加强对房地产、水利工程的执法工作,遏制水土流失。今年已通过专家评审经修改完成并报批我局批复的项目业主单位共计6家,合计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0.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率达到100%。
3、净化客运市场,让市民出行更安全。一是开展非法营运小汽车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协同联动机制,与市客运统管办、天山区交警大队、天山区执法局、各管委会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在辖区非法营运车辆,共计联合执法45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339辆,净化和维护了客运市场的环境。二是发挥行业主管督查,开展公交站点安保维稳专项督查。对辖区主次道路公交站点安保人员开包检查、使用手持安检仪以及执勤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发放督查整改通知单13份,三是方便市民乘车出行,对胜利路、南郊客运站、延安路等防冲撞护栏进行改造或拆除,迁移明华街公交站。
四 依法行政,强化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建设局2016年不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合同备案等加强监管和服务。
1、严格施工许可审批服务。2016年对符合施工许可要求的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共计31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共计57个项目、造价咨询备案共计12个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案共计83个项目,竣工结算备案共计3个项目;发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收讫书”51份,劳保统筹费收讫书54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讫书50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份,墙改及水泥基金收讫书11份。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截至目前,办理土建类建设工程监督工地26个,建设规模22.96万平方米。完成竣工验收13个,建设规模3.8万平方米。办理装修类工程61个,建设规模28.73万平米。已完工27个,建设规模13.03万平米。施工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严格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2016年完成涉及政法委维稳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园林绿化项目、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建设、教育类等招标 222个项目(标段),招标总金额约1.20亿元
五 抓好信访投诉及依法行政工作
积极做好信访投诉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坚持民生服务理念,认真做好信访问题处理工作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有效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2016年我局受理12319等各类群众投诉:11802,咨询:111,建议:547,共计20183件,信访投诉办结率95%,满意率98%。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附件: 天山区建设局2016年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