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卫生局2015年决算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医疗机构执业的许可工作;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师执业许可和医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项目中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许可;负责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拟订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
4.负责全区城乡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负责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设置为内部人员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编制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报告事项的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上报调查情况。
6.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7.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疗(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药物政策,指导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及安全监管工作。
8.指导和管理卫生监督工作;负责权限内放射卫生的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9.指导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学术交流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及卫生援助有关工作。
10.指导全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权限内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级考试及资格考试申报工作。
11.承担区献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监督科、学校卫生科、医政监督科、许可审查科、办公室五部门。
二、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461.12万元,2015年我局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409.20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73.98万元
项目支出财政拨款5135.22万元
三、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461.12万元
四、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409.20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73.98万元
项目支出财政拨款5135.22万元。
五、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43.8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61.33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支出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万元。
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5年度核定部门预算120.32万元,2015年度实际拨款273.98万元。增加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基本支出27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72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5年固定资产决算年末数123.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3.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