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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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的临时扣留(办事指南、流程、依据)
2023-03-27 14:44   来源: 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

业执照的临时扣留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办件类型


事项编码

116501020102013676465033100800001


到办事现场次数

无次

网上办理深度


实施主体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无

法定办结时限

7(工作日)


咨询方式

0991-2849242


监督投诉方式

12315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办理形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实施主体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通办范围


联办机构

服务对象


要认定的营业执照的临时扣留



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18日修订、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修订,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666号修订

   条款号:第六十条

   条款内容: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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