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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关于防范校外培训风险致家长 一封信
2023-08-03 10:58   来源: 天山区融媒体中心   (点击: )

家长朋友们: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按照中央“双减”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因此,凡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寒暑假、节假日、周末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无论有证还是无证,均为违规培训。2023年暑期已至,为巩固和深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切实有效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天山区教育局诚恳向您建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客观看待孩子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帮助孩子充分发掘自身潜力,提供更加适应不同孩子特点的教育。健康、合理、有意义的课余生活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最好的调节剂。家长要督促孩子完成必要的作业,积极引导孩子广泛阅读、传承文化,锻炼身体、强壮体魄,亲近自然、劳动实践,发展特长、培养兴趣,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督促孩子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

二、慎重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行为,切不可盲目跟风,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或以个人名义开展“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违规培训,这类培训既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家长们要保持理性和谨慎,合理安排孩子暑期学习生活,不增加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若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主要涉及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学习内容),要注意实地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培训内容及课时、收费项目与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此外,要关注孩子培训安全。为孩子选择安全设施齐备的培训机构,路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范暴力欺凌。在单独培训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人身侵犯。

三、签订规范服务合同

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实现网上选课、购课、消课、退费、评价、投诉全流程办理。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支付截图等资料,防止培训机构私自修改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要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

四、合理支付培训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凡是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或者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的,均属于违规收费。请学生家长警惕培训机构以各类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缴费。要注意缴费安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成培训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自觉抵制“年卡优惠”、“充值赠送”、“预付费享优惠”、“买一年送一年”等促销诱惑,避免出现退费纠纷或培训机构倒闭“卷钱跑路”、“钱课两空”。

五、积极主动监督举报

家长朋友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妥善解决。请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监督,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家长朋友们,保护您和孩子合法权益从自身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天山区监督举报电话:8873725;886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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