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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规定
2020-11-25 15:41   来源:区教育局   (点击: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质量,确保小学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现结合我区小学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国办小学招生工作的原则

第一条 2020年我区国办小学的招生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各校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小学招生计划,采取统一的招生程序和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具体负责国办小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为加强对国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天山区教育系统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成立由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小学招生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区属小学招生工作。凡涉及到新生招录、报到、分班等工作,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 区教育局根据国办小学办学规模和学区内的生源情况,制定国办小学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出生于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 国办小学的招生计划为每班45人。

第六条 各小学均不得对适龄儿童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入学考试。

第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小学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第八条 外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第九条 严禁各小学擅自招收学生,严肃学籍管理相关要求。今后教育经费、人员核编将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籍人数给予拨付、核准。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个人和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二、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的划分原则

第十条 学区是国办小学招生的依据。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规模、片区人口分布情况等提出意见报天山区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国办小学2020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区教育局在各校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形成国办小学2020年的实际招生学区。国办小学的招生以2020年的实际招生学区的具体路号为依据。

第十二条 学区调整按街(巷、路)区成片、成块进行,对于无法按街(巷、路)区调整的,可根据乘车路线按路和门牌号做出调整,以方便学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第十三条 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的变动需报天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国办小学招生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国办小学招生工作按行政区划操作,天山区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原则上不录取持有其他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十五条 具有天山区常住户籍(2020年6月1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一)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6年之内只能有1名学生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符合政策多子女不受此限制)。

(二)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三)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程序如下:

(一)持父母及子女本人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及子女本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经出租房屋管理站登记备案的房屋居住租赁合同)向居住地片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二)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域指定的国办小学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若学区内生源已满无法容纳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在天山区的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以前。

四、国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程序

第十七条 具有天山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报名时根据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认真填写规定信息,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具有以下情况者,在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

(一)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

(二)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子女。

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常住户籍适龄儿童,遇学区内生源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学校就读。

第十八条 根据《乌鲁木齐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网站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及子女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父母及子女本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明)。

第十九条 网上报名完成的适龄儿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本、母子健康手册及社会保障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还需携带父母及子女本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明)、社区出具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前往学校查验证件。

第二十条 各学校无条件接收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具有天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各学校要安排送教上门。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天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天山区2020年国办小学基本学区范围

《天山区2020年国办小学基本学区范围》中各国办小学学区的表述为学校学区的方位,具体招生以学校学区路号为依据。

 

   第1小学学区范围:

片区一: 文化路以东(包括文化路部分),中山路以南(包括明德路、顺南巷、天山路全部,中山路部分)、东环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片区二:解放南路以东,人民路以南,金银路以西,跃进街、宽北南巷、宽北巷沿线以北(包括宽北南巷、宽北巷、建中路、永和南巷、北巷、正巷全部,跃进街、新市路部分)。

   第2小学学区范围:

红旗路与建设路沿线以东,光明路以南(不包括光明路),健康路以西,中山路以北(文艺路、春风巷全部,文化路部分)。

   第5小学学区范围:

片区一:河滩南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包括人民路部分),解放南路以西(包括坤且巷、饮马巷、饮河巷、利民巷、车市巷、马市小区全部,新市路部分),龙泉街以北。

片区二:新华南路以东(包括新华南路部分),中山路以南,文化路以西(不包括文化路),人民路以北。

第9小学学区范围:

河滩南路以东,龙泉街以南,解放南路以西(包括解放南路单双号),团结路以北。

第10小学学区范围:

团结路南、北半截巷以东,南湾街以南,大湾南、北路以西(不包括大湾南、北路),延安路以北。

  第11小学学区范围:

建国路以东,东风路、东后街沿线以南(包括东后街全部),碱泉街、东大梁西街沿线以西,建国路以北(包括建国路部分单双号)。西后街单号全部。向阳小区全部。

第12小学学区范围:

片区一:河滩南路以东(包括新华北路全部),光明路以南(包括光明路30号),红旗路与建设路沿线以西,中山路以北。

片区二:河滩南路以东,中山路以南,新华南路以西

(不包括新华南路),人民路以北(不包括人民路)

    第13小学学区范围:

光华校区:健康路以东(包括健康路双号全部、部分单号,光华路全部),青年路以南(青年路部分双号),建国路以西(包括建国路单双号部分),东风路以北(包括东风路单双号部分)。

星光校区:碱泉街以东,碱泉三街以南,翠泉路以西,

新泉街以北。日月星光小区全部。

    第15小学学区范围:

东环路以东,建国路以南(包括三道湾路全部,不包括建国路),幸福路南三巷与幸福路北三巷沿线以西(包括三道湾路东巷部分),体育馆路以北。

 第19小学学区范围:

金银路、团结路、胜利路沿线以东(包括和平南路 1—23号),延安路以北,中泉街、后泉路沿线部分以南,团结路南半截巷、团结路北半截巷以西。

第20小学学区范围:

新华南路以东,胜利路以西,领馆巷以南(不包括领馆巷),三屯碑路、新华南路沿线以北。

第30小学学区范围:

卫生巷以东(包括卫生巷全部),红山路以南,新民路以西,北门花园以北(包括天山区辖区内新民路单双号全部)。新民西街至五星南路其间红山路双号部分。

第31小学学区范围:

和平南路以东,金银路以西,跃进街以南,油库巷以北。阳光欣居、阳光福居全部。

第32小学学区范围:

片区一:河滩南路以东,团结路以南,新华南路以西,新华南路西一巷以北;

片区二:新华南路以东,胜利路以西,领馆巷以北(包括领馆巷全部),团结路以南。

第33小学学区范围:

红雁池厂区内及附近,延安路131号以上(包括单双号)。

第40小学学区范围:

片区一:解放南路(不包括解放南路)以东,龙泉街、油库巷沿线以南,金银路以西,团结路以北;(阳光尚居全部)。

片区二:金银路以东,中泉街沿线以西,后泉路以南。

第43小学学区范围:

胜利路以东,延安路以南,青年公园以西,三屯碑路以北。(不包括胜利路666号、不包括三屯碑路北巷)

第44小学学区范围

金银路以东,大湾北路以西,跃进街以南,后泉路、团结路北半截巷、南湾街沿线以北。阳光雅居全部。

第73小学学区范围:

大湾北路以东至区界,幸福路以南(包括宏大花园东区、幸福路39号—91号单号),北湾街以北。

第74小学学区范围:

大湾南路以西,青年公园以东,延安路以南,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沿线以北(包括大湾南路以西沿线巷道、包括三屯碑路北巷、包括巴哈尔路,不包括胜利路666号);大湾南路团结路至延安路段。

    第126小学学区范围:

明华街、希望街、延安大道、清水沟路、花儿沟街、晨光佳苑全部。

第49中学学区范围:

片区一:幸福路南三巷以东,大湾北路以西,幸福路以

南,体育馆路以北;

片区二:幸福路北三巷以东(包括三道湾路东巷部分)至幸福路与东大梁交界处,东大梁西街以南,幸福路以北。蓝波湾小区。

第33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片区一:种牛场院内;

片区二:燕儿窝路烈士陵园以南至区界

第39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碱泉街、东大梁西街沿线以东至区界,东大梁西街以北(不包括蓝波湾小区),新泉街以南。东泉路666号。

第42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青年路北二巷、南二巷沿线以东至区界(不包括日月星光小区),红山路以南,碱泉三街(不包括碱泉三街)以北。

第48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燕儿窝路以东(不包括燕儿窝路),三屯碑路以南(三屯碑路部分),大湾乡八户梁村、赛马场路、十七户路、榆园路全部。

第65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大湾南路(包括大湾南路双号全部)以东,明华街、赛马场路沿线(不包括明华街及赛马场路)以西,团结东路(包括团结东路全部)以南、延安路与七泉街沿线以北。

第80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片区一:青年路北一巷以东(不包括青年路北一巷,包括五星南路部分单双号),红山路以南(仅包含五星南路以东部分),青年路北二巷以西,青年路以北;

片区二:碱泉街以东, 青年路南一巷以西,青年路以

南,碱泉三街以北。

第85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东大梁东街全部、金沙滩路全部、那拉提路全部,博格达路部分。

第116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大湾北路以东,明华街、博格达路沿线以西(不包括明华街),团结东路(不包括团结东路)以北,北湾街以南。

第117中附小学区范围:

八户梁村以西,三屯碑路、新华南路、新华南路西一巷沿线以南,燕儿窝路烈士陵园以北,天山区与沙区交界处以东。

乌拉泊村小学学区范围:

乌拉泊新村全部。

实验小学学区范围:

新民西街以东(不包括光明路30号),红山路以南(不包括红山路),卫生巷以西(不包括卫生巷),光明路以北(包括光明路1—7单号)。

兵团二中附小学区范围:

西后街以东,青年路以南(青年路部分双号),碱泉街以西(碱泉街1、3、5号),东后街以北(不包括东后街)。

兵团三中附小学区范围:

金银路以东,体育馆路以南,大湾北路以西(包括宏大花园西区全部),跃进街以北。

八一中学附小学区范围:

新民路以东,红山路以南(包括五星南路、新民路、红山路、建国路部分),五星南路以西(不包括五星路20号、24号),青年路以北(包括青年路52号、前进路225号现役军人子女)。

新大附小学区范围:

胜利路666号(新大家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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