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教育局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疫情防控、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
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是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今年7月至8月中旬,我区教育部门共计开展两轮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疫情防控、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详细摸排掌握了全区105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学生未消耗课时费情况,并主动与各大银行联系,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账户的监管,要求区属各校外培训要畅通退费通道、优化退费流程,做好学员退费工作,妥善处理好退费纠纷,避免出现“退费难”。
新学期我区将从审批、规范培训服务行为、运营监管、广告管控、收费监管五个方面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一、坚持从严审批机构。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二、规范培训服务行为。
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三、强化常态运营监管。
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四、做好培训广告管控。
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五、强化培训收费监管。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此外,为及时解决退费工作,我区教育局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家长在天山区校外培训机构退费时遇到困难或投诉举报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可拨打我区教育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教育局会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按照前期签订的校外培训合同,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办理退费工作,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
天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8868962,887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