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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3-05-06 16:53   来源:天山区人社局   (点击: )

关于公布2023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详见《2023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

5月12日(周五)8:00前到达集合地点。

(二)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院内(天山区和平南路204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体检费(450元现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佩戴口罩一个(另备用一个)、签字笔。凡证件携带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得熬夜、饮酒、剧烈运动,不得食用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空腹参加体检,不得进食饮水;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物参加体检。

3.考生体检时应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个人疾病史,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4.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5.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进行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6.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过程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7.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1:《2023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检查项目(试行)

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30期间拨打):0991-8877301

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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