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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补贴政策
2021-03-04 12:22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

企业社保补贴政策

一、相关政策:

(一)企业招用新疆籍、非新疆籍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1.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新疆籍、非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实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的50%给予补贴。补贴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2.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当年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二)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部分之和给予补贴。补贴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就业困难人员中“4050”人员,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按原办法执行,最长可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2020年1月1日起,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企业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单位及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二、补贴期限:最长3年

三、补贴对象:企业及企业招用大中专毕业生

四、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季申领

五、经办单位:天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天山区残联大楼1楼大厅)

六、服务电话:2617930

七、所需资料:

1、企业提交一份享受社保补贴的申请;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银行加盖行号章;

4、新招用人员花名册一份;

5、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新招用人员的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由银行代发工资的需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流水(申请几个月就提供几个月的流水),如不是银行代发的提供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8、经办人在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上填写“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如有问题,后果自负”。经办人签名,写日期并盖公章。

另:

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的机打表原件及复印件;

新疆籍、非新疆籍人员:需提供新招用人员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新疆籍人员需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明。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仅限2年内毕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乌鲁木齐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及客户回执单。

以上资料均为一式1份。

备注:企业与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前,吸纳人员必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或纸制版),才可享受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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