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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021-03-04 12:23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相关政策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其中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

二、补贴期限:最长3年

三、补贴对象:个人

四、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季申请

五、经办单位:灵活就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六、服务电话:2618603

七、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电子版或纸制版);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大中专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援助金申请表》;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年检报告;

6、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工说明;

7、乌鲁木齐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及客户回执单;

8、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

9、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的机打表原件及复印件;

10、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近2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1、非新疆籍人员需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明。

以上资料均为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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