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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便民!新疆新增51种“双通道”药品
2024-01-01 11:19   来源:新疆广播电视台   (点击: )

2023年12月30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动态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调整后的“双通道”药品新增51种,数量累计达到229种,新版“双通道”药品名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通俗来说,纳入“双通道”的谈判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和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

此次新增的51种“双通道”药品中,恶性肿瘤“双通道”药品增加用于恶性肿瘤治疗药品25种;特殊、罕见疾病“双通道”药品增加用于Ⅰ型戈谢病、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病等治疗特殊、罕见疾病等药品共25种;常规目录中高值、罕见病“双通道”药品增加1种不适宜手术的青光眼治疗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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