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检查,执法人员在零售药店进行检查。(全媒体记者王璇摄)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11月17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检查,零售药店所有药品须明码标价,保健品须设销售专区。
当日11时许,市市场监管局的现场检查小组走进高济济康大药房小西门永天大厦店,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情况以及明码标价情况等,对店内的抗病毒药品、抗菌消炎类药品、心脑血管类药品、二类医疗器械等进行了质量检查。
“店里所有药品都由公司统一配送至门店,所有药品全部明码标价,特价药品也会标明原价和优惠价。”门店店长阿那古丽·尼扎木东说,店里共有药品8大类,单品两千余种,一些药品按照说明书的储存条件要求,会统一在冷藏柜、阴凉柜内储存,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保质保价的药品。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与化妆品监管科副科长马骏介绍,随着近段时间季节性流感的来临,药品流通领域的供应情况和价格情况较受关注。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购药环境,目前全市2180余家零售药店均正常营业,部分零售药店开通了24小时购药服务。针对零售药店药品的明码标价情况、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进销存台账以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等,都会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同时,零售药店的保健品必须设置销售专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当日12时许,在新疆百草堂医药连锁经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桥三巷分店,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门店的药品储存情况和销售系统的明细情况等。
“近期流感类药品、抗菌消炎类药品销量有所增加,店里配送量跟着销售量及时调整,各种药品供应充足。”门店店长李雪说,店里销售药品7大类、30多个小类、单品3000余种。
门店每3天配送一次药品,所有药品都是公司统一定价,店里明码标价,并按相关要求设置了保健品销售专区和中药材销售专区等。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检查,全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时保留好消费凭证,如消费时发生纠纷或者问题,可以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