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工作开展,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按照天山区委、区政府的要求,3月1日,天山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天山区党校组织召开下沉街道执法人员工作部署会暨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培训班开班。培训班计划召开四期,本次为第一期,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及下沉执法人员约90人参会。

天山区政府副区长翟岩松强调,2021年12月初,区人民政府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将区城市管理局123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下沉转隶至全区的22个街道办事处,从事各街道具体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这是强化街道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举措,符合近年来中央对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权下沉、为基层赋权的要求,也必将对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解决责任下移而权力不下放给基层带来的治理困境,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作为整个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执法(管理)力量下沉改革具有探索性,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执法队伍下沉后,管理与执法脱节的现象将得以消除,基层执法的思路逐渐清晰;执法权限逐渐厘清,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大幅减少;通过街道与社区、志愿者与居民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自治意识、自治思维,提高居民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降低执法投诉率。实现从“浮在上面”到“沉到一线”的变化,逐步完善责任清单,厘清职责权限,推动基层执法力量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

翟岩松要求,下沉执法干部在强化执法观念、强化执法程序观念、强化执法能力观念、强化执法效果观念几个方面更加下功夫,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好此次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从而解决执法能力“跟不上”、“不匹配”的现象。

随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法制科科长张丽洁
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主要围绕《行政处罚法》和天山区城市管理局权力清单及内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内容填写、简易程序说明、普通程序流程图、典型案件实操性交流等内容,方便执法干部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
在培训交流讨论中,下沉到红雁街道的执法干部沈冰说:“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我们在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合法、文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身份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牢记为谁执法、如何公正执法;尤其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马兴瑞书记的讲话精神,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更好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最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马先辉要求全体执法干部通过培训充分认识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暨述法工作会议上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的重要讲话的讲话精神,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坚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结合当前行政处罚未赋权到各街道的工作体制,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仍由下沉街道的执法力量完成,违法案件的办理须经行政执法大队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指导街道执法人员办结。下一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将充分发挥好桥梁作用,形成与街道执法有机融合,共同发力,推进城市治理工作的共建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