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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维修资金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2021-10-29 14:34   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点击: )

商品房维修资金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按照自治区《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从11月1日起,维修资金过户不再由房屋出让人向房屋受让人出具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并到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过户手续,而是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同步将结余的维修资金过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应当同时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但由于业主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了解不足,大部分业主房产过户后都未及时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从而造成新业主在维修资金使用时无法行使表决权、账户余额发生变动时无法及时收到短信余额提醒等问题。为解决好上述问题,2021年11月1日起,将在《不动产(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增加维修资金过户条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二手房过户成功后,出让人的维修资金所有权将同时过户至受让人。

今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目前已实现“房产+电卡”、“房产+宽带”、“房产+维修资金”同步过户。

近年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聚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减证便民,“放管服”改革加快向深水区迈进。全面推出以“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咨询办”为主的政务服务模式,多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维修资金网上交存、二手房挂牌网签、交易预约叫号、契税补贴申报、房源核验查询、中介机构公示、开发企业网上办理等业务已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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