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布的《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优化贷款额度和个人账户余额倍数关系。即2023年当年签订购房手续且夫妻双方公积金为正常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提至100万元,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除外。
那么新政策实施以来,办理情况怎么样?办事群众感受如何?让我们一起跟随记者去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山区管理部了解。